人口学意义上的“计划生育”是由夫妇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家庭状况,自愿对生育孩子的数量、频度等进行规划。然而,这一家政活动在中国却演变成一场由政府强制规划、野蛮执行的杀婴、虐妇悲剧。强制计划生育是一场野蛮、肮脏、普遍而持久的人权灾难。野蛮是因为政府完全无视人民的意愿,以各种骇人听闻的手段践踏人们的生育权、生存权和财产权。肮脏是因为各级官僚机构把计划生育变成了敛财的手段,计划生育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普遍是因为这场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牵涉到每一个中国育龄男女和每一个家庭,持久是因为这场灾难已经在中国持续上演了20多年。最近,强制计划生育在广西博白县引发了严重骚乱事件。这说明这场人权灾难依然在中国各地肆虐,已经把民众逼上了以暴易暴的绝路。
然而,遗憾的是,这场人权灾难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国际机构、人权组织和世界传媒的重视,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甚至无视中国民众的苦难,长期资助中国的计划生育项目。
为了进一步揭示中国惨绝人寰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信息中心记者最近做了比较细致的调查,解剖了一系列案例。《观察》网将分两部分刊载该研究报告,期待更多的读者关注中国这一严重而普遍的侵害人权现象。
广西博白县野蛮的计划生育事件又一次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人们在惊叹之余,是对中国强制堕胎、结扎等计划生育的深恶痛绝。为了进一步揭示中国惨绝人寰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信息中心记者做了比较细致的调查,解剖了一系列案例。
—、产科医生陷死一个婴孩比陷死一只小鸡还要简单
广西博白计划生育事件引发的骚乱发生后,有一位居住广州的女医生在“关天茶社”发贴,见证了她在九十年代刚刚从事产科医生时见到的一幕:“我当年在广州花都的医院产科实习,耳闻目睹了堕胎与刮宫的惨状,到现在都象是一场恶梦。那段时间天天走路上怕人认出来。当年学医,我从没想过会干这个。”“那天我和老师值夜班,在下午五点左右一个产妇在产房里引产,我经过老师的同意,第一次换了衣服和老师进入了产房。只见那个女人躺在产床上做引产手术,她的表情十分痛苦,也许是药物的作用,她不停地在喊着。就在这个时候,我老师带上了手套,她说宫口已经开了,我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被老师从女人的体内拉了出来,那个孩子居然是活的。正在他要哭之际,我老师一把手捂住了孩子的嘴,孩子只哼哼了两声就没动静了,只听我老师和另一个助产士说:‘拿一管酒精来。’见她们从孩子的囟门处推了进去,孩子一会就变成了紫色。我惊住了,我一夜都没睡,满脑子都是那个孩子的影子,这可是一个生命呀,为什么如此短暂!是谁剥夺了他的生存权利!我问了老师,我说:老师,你们这不就是杀人吗?老师说:对,这是共产党给我们的权力。我心里一阵颤抖,我一向尊敬的老师陷生一个婴孩比陷死一只小鸡还要简单……。就因为当产科医生是一个可怕职业,我断然放弃了所学的专业,改行做别的职业……”
相同的事件发生在福建省福州闽侯县。2006年8月,邱先生是闽侯县鸿尾乡安樟村人,他已有了一个女儿3周岁,传统的思想使他还想要一个儿子,他们夫妻都是农民,像他们这样情况允许生两胎,只是要间隔四周年,意外的是邱的老婆年初又怀上了。2006年8月30日就到预产期。可不幸的事情发生:在预产期仅剩一周的情况下,乡镇计生部门和村里的妇女主任为掩盖自己工作过失(有规定婚育的妇女要接受定期检查,但他们没有做),在8月22日有计划有预谋的强行将邱的老婆拖到闽侯县医院做摧产(引产)手术,孕妇的家属苦苦哀求放过这个小生命愿意接受罚款,罚款多少都行,也愿意生完这胎后无论男女她都愿做绝育手术,但是村委跟乡政府计生人员不给他们丝毫商量余地。
按规定,打引产针之前要经过孕妇家属签字,但邱先生的老婆被拖到闽侯县医院后,是村妇女主任黄兰英签的字,而且签的是她的老公的名字林善明(还未上任的村支书)。闽侯县医院就是在这样情况下施行的手术。更可怕的是小孩子在8月24日引产出来时还会哭,为了保证引产手术成功,医生又用吸管往婴儿的嘴里塞,婴儿被活活窒息而死。躺在产床上的产妇眼睁睁地看到“铁面无私”的医生们将孩子活活折磨致死,她发出凄惨的、但又是有气无力的恸哭声。
生育二胎没有准生证就要强制堕胎,第一胎没有准生证仍然逃不过堕胎的噩运。在厦门市打工的阿伟和来自江西的打工妹阿娇相爱多年,终成眷属。2004年12月31日,在阿伟的家乡——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和阿娇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全家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像很多村民一样,阿伟和阿娇是不到结婚年龄且先有了孩子才补办婚礼的(阿伟差20天才到结婚年龄)。
2005年1月20日,阿伟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阿伟、阿娇和阿伟父亲三人到五显镇民政补办结婚手续。补办手续非常顺利,高兴之余,三人又到隔壁的计生办补办“准生证”。当他们发现气氛不对时,为时已晚。计生干部说这是计划外生育,必须作掉。计生办一大帮人围上来,强行将阿娇塞进面包车。阿伟和其父亲无可奈何只好跟着计生办六七个人上了车。面包车直奔计生办挂钩医院厦门市思明区东方天使妇产医院,正值上午下班时间,计生办派一人下楼买饭,其他人看管阿娇等人。
从上午到下午三点多,阿伟一家向计生办干部苦苦哀求,可是计生办干部不仅不为所动,反而进行辱骂和威胁。阿伟一家如热锅上的蚂蚁,这边是计生干部的谩骂和威胁,那边是“白衣天使”们诱导阿伟赶紧签字,说“八个月以上的孩子一般都能活”、“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等等。在计生干部的威胁和医生的诱导下,走投无路、哭诉无门的阿伟最后稀里糊涂地在医生提供的表格上签了字。阿伟被陷进堕胎的阴谋之中,但为时已晚,后悔不迭。原来他稀里糊涂签的是《患者知情同意权授权书》。
20日3点30分左右,阿伟签字后,医生立即用羊膜枪给阿娇打了一针,并告诉阿伟一家打的是催产针,八个月以上的孩子一般都能活,并叫阿伟父亲赶紧回家准备小孩衣服。实际上后来发现打的是引产针“利凡诺”,是堕胎用药,成活率很低。
打完针后,计生办干部扬长而去,阿伟一家却满怀希望地等待孩子的降生,阿伟母亲带着小孩衣服赶来。医生护士开始暗示阿伟:生下的婴儿可能会不太正常,阿伟说:不管正不正常,只要活的我就要。21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阿娇开始腹痛,22日凌晨三点多疼痛加剧,4点16分产下死婴。看到黑紫色的夭折男婴时,全家呼天抢地,可是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
二、道不尽的人间悲剧——具有中国特色的“结扎”运动
对男性来说,结扎是切断精子的“出路”,有人把男性结扎比喻在输精管上“扎个蝴蝶结”;对女性结扎,是用手术把输卵管切断,结扎以后,精子和卵子不能相遇,这样就能永久避孕。中国推行结扎运动盛行于八十年代。当时政府行为的“计划生育”政策几乎都是强制与胁迫性,按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的一方必须做结扎手术。农村计生服务站在做结扎手术时,由于医疗条件所限、大多数计生站设备简陋、技术与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手术后遗症患者比比皆是,给无数的中国男人、女人带来无尽的痛苦,给他们身心造成终身伤害。有一位叫何亚福的作者认为:在现代法治社会,即使是对犯罪分子,也不能上肉刑。强迫强迫结扎与强迫堕胎,可以说是古代肉刑的翻版,与现代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
据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资料统计,八十年代以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强调“二女”(指生育两个女儿)结扎率要达到100%。据《三九健康网》2006年12月报道,四川省育龄男士率先在全国“带了好头”,采取绝育手术的比例为5∶1。有人称赞:“四川男人为国家尽责,为妻子分忧,贡献最大。”另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全世界6200多万例男性绝育手术中,中国占3200万例,其中四川约1500万例,是全世界男子绝育手术例数的四分之一。但这3200万例结扎的男性当中,占95%都是被强制结扎的。
兴盛于八十年代的结扎手术,几乎都是计生部门“上门服务”或“集中手术”。一是“手术车”开到田间地头,二是恐吓、威胁、引诱甚至于于抓捕到计生站施行手术。开到田间地头的手术车,由计生干部象牵猪赶羊似的将锁定目标的夫妇集中到一起,有的甚至强制性按倒在手术台上进行手术,象兽医阉割猪仔生殖器一样粗暴。对于整个手术的过程,计生部门是这样宣传的:整个手术时间约20分钟,术后休息1小时“即可回家”,两天后即可“照常工作”,“对身体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
正是在他们的“对身体没有伤害”的后面,是草菅人命的事实,给正常的中国人留下无穷的痛苦。《中国经济网》2005年11月28日发表一篇题为《结扎女子被割破肠、被迫三次手术切除肠子》的报道。报道说:2003年11月26日,家住该区金华乡赵堂村的青年妇女刘云玲,为“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经检查无结扎禁忌症,遂在指定的区计生指导站做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术后当日回家休养。三天后,她感觉腰痛、腹胀并有呕吐、血压下降等症状出现。经与指导站联系后,于2003年11月29日入住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急性弥慢性腹膜炎,空腔脏器穿孔,麻痹性肠梗阻,感染性休克”。当日施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见腹盆腔大量粪便性积液,且腹腔内大量脓水,距回盲部30厘米处有回肠系膜侧直径1.5厘米破裂孔,手术室内满屋臭气。医院当即给予腹盆腔冲洗,破裂处修补处置,术中出现了中毒性休克。出院后,刘云玲多次去区计生指导站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该站反而还向她索要垫支的费用16万元。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宛城区计生指导站告上了法院,要求除计生指导站主动承担的医疗费16万余元外,另支付原告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护理人员住宿费、抚养费、残疾补偿金等共计9.6万元。但是,最终,法院判决区计生指导站仅赔偿刘云玲3.5万余元。刘云玲结扎后落下一身的病,冷酷的计生委与与“铁面无私”的法官仅用3.5万元就打发掉了。
中国强制推行结扎运动伤害太多的普通民众,因结扎而造成的后遗症不胜枚举。有一位网名为“蚂蚁搬家”的网友在福建省《夏门社区网》为自己母亲结扎后遗症寻求医疗帮助,她在网上这样写道:求助,我妈在十几年前做了结扎手术,农村那时候不发达,结扎手术简单,做完结扎的第二年就开始腹痛,那时候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结肠炎,大概前几年又去检查的时候医生说是盆腔炎。这两年反复发痛比较厉害。前几天,我带她去中山医院做了结肠镜,做完了结肠没事,也没发炎,医生说是结扎留下来的后遗症,说花光家里的钱也弄不清病根,只好回家了,昨天又去另外一家门诊看,医生说是盆腔炎,开了盆腔炎的药吃,我很担心啊,我妈这两年来每天都在腹痛(肚脐下面),如果手按住痛的那个部位,就不会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希望有知道的yuyu给予我帮助……
因为结扎而导致后遗症现象在农村最为普遍,许多人也曾经拿起“法律的武器”打官司。但因为计划生育是一条“高压线”,有关的案子公检法都不愿意(不敢)受理。即使受理了,官权集团也不会为百姓主持公道。
42岁的马建娣 17年前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卫生院施行了结扎手术,17年后却出现了宫外孕。她随即到江北区人民医院进行了宫外孕手术,术后又出现了系列后遗症。他状告当地的医院,到现在也没有结果。
1987年 7月 20日,鄞州区鄞江镇它山偃村的龚松华、马建娣夫妇俩在生育了第二个女儿后,妻子马建娣便在乡镇及村计生干部的逼迫下到区卫生院做了结扎手术。手术后,马建娣的身体一直未出现过异常情况。2002年 8月 30日下午,马建娣的肚子却突然疼得厉害起来。次日,夫妻俩遂前往鄞江卫生院求诊。医生诊断的结果是:子宫内膜炎、阴道炎、轻度贫血,医生要求其 3日内来复诊。但马建娣没有去鄞江卫生院复诊,而是于9月 5日去了江北区人民医院。在那里,她被医生确诊为“宫外孕”。并在不得己的情况下,经马建娣的爱人龚松华的同意,医生对马建娣进行了“右附件切除术及盆腔冲洗术”。同年 9月 19日,切口愈合后的马建娣出了院。回家后不久,马建娣就出现了系列化的后遗症:缺乏胃口、容易疲劳、头晕、腰经常酸疼等症状。遂于当年 11月 20日,委托宁波诚和司法鉴定事务所做了身体鉴定,鉴定结果称:“马建娣宫外孕术后右侧卵巢与右侧卵巢管缺失,伤残等级各为十级伤残。”马建娣一怒将鄞江卫生院告上了法庭。鄞江卫生院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法院也并没有维护马建娣的权益,这系列的“后遗症”究竟该由谁来埋单呢?没有人为马建娣埋单!马建娣仍然在疲于奔命地打官司。因为计划生育是一条“高压线,”有关的案子找公安机关、找法院都得不到受理,都不愿意接手这些“费力不讨好”的案子。
与马建娣的不幸相比,江西省宁都县长胜镇的曾小红可以说是一位“幸运者”。1988年4月,曾小红经过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下设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安排”(实际上是强制性带到当地计生服务站),到长胜中心卫生院做结扎手术。术后第三天曾小红出现创口红肿,第七天创口感染,在长胜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三个月,先后做了三次手术。之后,曾小红辗转多处医院求治,至今未能痊愈。术后至今18年不能治愈,曾小红不能正常的生产、生活,精神十分痛苦。 2006年7月,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长胜中心卫生院赔偿原告曾小红各项损失4万余元。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中国现有2.4亿育龄妇女,其中有百分之四十八的妇女使用宫内节育器,有百分之三十六左右接受了输卵管结扎手术,永久绝育。为了巩固这一“成果”,各地计生部门近几年来采用了更残酷的强制逼迫的绝育手段,类似广西博白县的强制打胎、强制结扎事件层出不穷。他们层层下达指标,步步紧逼,将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与官员的奖金、工资、甚至是升官晋级捆绑在一起,基层组织与计生委干部抓捕超生罚款、实施堕胎、结扎手术已到了疯狂的程度。
实行“责任制管理”,“安排结扎指标”是现在计生工作新动向。甘肃省平凉市的一份《2007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情况通报》显示,仅2007年上半年,一区七县共完成各项结育手术13287例,同比增长935例。其中落实二女户结扎1109例,同比增长216例,占全年任务的55.45%。
这个“总结报告”还披露了近年来中国结扎运动的虚假性,并承认基层计生委“单纯为了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对不够条件、不宜结扎、因超龄不需要结扎的二女户落实了结扎手术。”总结报告写道:“按照省上每10万农业人口,当年二女户结扎要达到百分之百的硬性指标,有些县(区)上半年二女户结扎任务仍有欠账。主要原因是二女户漏管、瞒报,基层在措施落实上有畏难情绪。有些乡镇锁门户多,有应付考核、隐瞒和掩盖的问题。有的单纯为了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对不够条件、不宜结扎、因超龄不需要结扎的二女户落实了结扎手术,与人性化管理、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要求相悖。”
这份通报最后态度强硬地写道:“平抑人口出生高峰,一靠硬性节育措施,二靠奖励政策引导,三靠有效手段制约。生育间隔取消后,重点要做好二女户结扎措施落实。二女户结扎欠账大、进展缓慢的,县乡党政领导要亲临一线,坐阵指挥,攻坚破难,狠抓落实,尤其对当年新增和流出的二女户对象要强化管理,千方百计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二女户结扎任务完成。对完不成省上硬性指标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年终考核将坚决落实‘一票否决’。”
三、我是如何被阉割的
2005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2001年6月由朱熔基签署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但是,实际的操作环节与这些法律法规风马牛不相及。如果说,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结扎运动充斥着野蛮与残暴的话,那么,历史进程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政府应该修正这些野蛮与暴力化的计划生育政策。然而可悲的是,这种野蛮与暴力的计生政策仍然在肆无忌惮地曼延,中国无数的育龄夫妇仍然经受着惨痛的身心摧残,他们的人格被蔑视,他们的精神与肉体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
一位QQ为624024464号码、家住福建省莆田叫“真心”的网友于2007年1月14日以“强行结扎,我们还有人权吗?”为题,记录了自己被强制结扎的过程:
由于我夫妻二人都怕去做结扎手术,尽管符合生第二胎条件,都不敢去领“准生证”。是怕二胎要强制结扎:怕强制结扎的原因是我父亲前30多年做了结扎手术,得了神经官能症,留下了很多后遗症,药吃了不少,至今多病缠身;我姑姑做了结扎手术后,至今还是个半疯半癫之人,也在现实中听说了很多正常人做了结扎手术留下很多不同的病难治好,特别是我在家看央视新闻频道20点的《面对面》,有一个新闻是这样的,一农民被控告强奸一妇女,被告人子女作证其父已无性能力,不可能犯强奸罪。办案律师从专家处了解到,做过男子结扎术的人一般10年后就丧失性能力……,经过一翻努力案子终于平反……”消息大致意思如此。
看到这则消息后,我在心里提出疑问:推行多年的男子结扎术竟有那么大的隐患!那么多中国男人稀里糊涂地上了当,10年后他们以为是自已不行了,没想到是推行的手术有问题所致!……男子结扎后就成太监了?男子结扎真如案情所说的那样,会影响到性能力,那国家为什么还一直在推广这种结扎手术?我的妻子又是一个“晕血”的人——就是见血就会晕的女人。本人由于上面种种的原因,尽管小孩子已经快8岁了,不敢生第二胎啊!
2002年,终于看到新的生育政策出台,我看了其中第19条写:“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权利。”看到这么多人性化的法律法规,本以为公民真的可以自由选择避孕措施了,就领了第二胎“准生证”。十月怀胎,孩子刚出生有一个月,镇计生办的人就通知说要去做结扎手术,我只请村里打张证明书,让妻子做了“放环”避孕措施,觉得有避孕就行,保证不会生第三胎!这可惹怒了他们,他们就按二连三下两张“结扎”并